学院简介 |
历任领导 |
|
|
![]() | ||||
东盟参考
|
【东盟头条】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东盟各国头条2025-07-04 13:20 《东盟参考》 (点击:)
印度尼西亚 1. 6月30日,普拉博沃总统出席卡拉旺动力电池项目奠基仪式。项目覆盖红土镍矿至电池制造全链条,年产能可满足30万辆电动车需求,创造3.5万岗位,助力印尼能源自主及8%的经济增长。 2. 7月1日,中企承建的55兆瓦地热(年减碳58万吨)、510兆瓦水电站(年底投产,年发电22.28亿千瓦时)、100兆瓦光伏项目(年供电1.5亿千瓦时)助力印尼清洁能源占比从13.09%向2050年31%迈进,同时将创造超6000个岗位。 3. 7月2日,印尼财政部长慕燕妮向国会提议,动用856万亿盾结余预算资金应对2025年财政赤字(占GDP的2.78%),此举可减少对国债融资的依赖,增强财政灵活性。 4. 7月3日,印尼工业部称,将对钢铁和铝等中国商品实施反倾销或保障措施,并监测异常进口。 5. 7月4日,印尼与马来西亚就安巴拉特区块(北加里曼丹省海域)达成共同管理协议,结束56年争夺,该区块油气储量可供开采30年。 【编译/罗 莹】 马来西亚 1. 6月28日至29日,“2025年东盟青年心理健康”圆桌会议在马来西亚沙巴州举行,来自东盟成员国和东帝汶的135名代表参加会议。 2. 6月29日,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目前每千人拥有795辆汽车,是东南亚汽车拥有率最高的国家。 3. 6月30日,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表示,东海岸经济区发展理事会在2025年上半年获得64亿林吉特的投资。 4. 7月2日,马来西亚外交部长穆罕默德·哈山表示,中国和俄罗斯已同意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而美国仍在研究是否签署。 5. 7月3日,马来西亚雪兰莪州苏丹后东姑·诺拉·西京在红土坎皇家海军基地主持第二艘滨海战斗舰下水仪式。 【编译/冯昌文】 新加坡 1. 6月27日,新加坡交通部代部长萧振祥(Jeffrey Siow)宣布,新加坡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在榜鹅地区启动自动驾驶汽车的试运行项目。 2. 6月28日,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表示,在以色列与伊朗冲突期间,新加坡已采取行动加强了国内的安全态势。 3. 6月30日,应新加坡总统尚达曼的邀请,马尔代夫总统穆伊兹对新加坡进行为期三天的国事访问,两国正寻求深化能力建设、可持续发展和教育领域的合作。 4. 6月30日,英国科学、创新和技术大臣彼得·凯尔(Peter Kyle)强调,在全球形势充满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新加坡和英国正在深化伙伴关系,重点聚焦于促进贸易往来和加强国防合作。 5. 7月2日,新加坡总理黄循财在访问柬埔寨期间表示,新加坡和柬埔寨将深化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碳信用额和食品贸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6. 7月2日,新加坡国防部长陈振声表示,新加坡武装部队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记录,这使新加坡能够不断吸引商业和投资。 【编译/陈 珂】 越南 1. 6月30日,越南全国各地同步举行两级地方政府相关决议和决定公布仪式。 2.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已签发国会关于增值税下调2%的第204/2025/QH15号决议。该决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 自7月1日起,越南公安部为在越居住外国人签发二级电子身份认证。 4. 7月2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就越美关系以及双方关切的对等关税问题进行讨论。 5. 7月4日至8日,越南总理范明政将率团赴巴西出席2025年金砖国家峰会并开展一系列双边活动。 【编译/耿 迪】 泰国 1. 6月30日,佩通坦以电话通话形式与法国总统马克龙就深化双边关系、共同打击跨境犯罪、与欧盟贸易协定和泰柬边境纷争等多个议题进行会谈交流。 2. 6月30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与泰国外交部在曼谷共同举行庆祝中泰建交50周年招待会。 3. 7月1日,泰国宪法法院正式受理针对佩通坦的弹劾请愿,以7:2的投票结果裁定暂停佩通坦履行总理职务直至最终裁决。 4. 7月2日,泰国副总理兼交通部长素利亚正式接任代理总理,并签署任命文件指定副总理普坦为代理总理第一顺位接班人。 5. 7月2日,由检方提起的他信涉嫌冒犯王室、危及国家安全等相关案件第二次庭审开庭,他信前往刑事法院出席。 6. 7月3日,代理总理职权的泰国副总理兼交通部长素利亚率领改组后新内阁成员向泰国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宣誓就职。 【编译/孙振轩】 柬埔寨 1. 7月1日,柬埔寨参议院主席兼人民党主席洪森会见东帝汶驻柬大使埃尔梅内吉尔多·库帕·洛佩斯(Ermenegildo Kupa Lopes)时表示,柬埔寨坚持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争端,若泰国继续违反条约,柬埔寨将行使自卫权并予以反击。 2. 据柬埔寨吴哥机构7月1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25年1月至6月,柬埔寨共计接待国际游客参观吴哥窟56万人次,实现收入260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76%。 3. 7月1日,柬埔寨首相洪玛奈会见著名法律专家兼律师让·马克·索雷尔(Jean-Marc Sorel)。双方就柬泰争议地区及寺庙主权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讨论。 4. 7月2日,柬埔寨国会发言人谢蒂迪透露,新加坡总理黄循财拜会柬埔寨参议院主席兼人民党主席洪森时对柬泰双方和平解决边境争端表示支持。 5. 据柬埔寨稻米联盟公布的统计数据,2025年上半年,柬埔寨经50家大米出口公司向63个目的地出口逾38万吨大米,实现收入约2.8亿美元,其中出口至欧盟稻米的总量排名第一。 6. 7月3日,柬埔寨参议院主席兼人民党主席洪森出席活动时透露,柬埔寨国会拟于7月11日举行特别会议,就修宪进行讨论,此次修宪内容涉及在特殊情况下取消柬埔寨公民身份事宜。 【编译/蒋小星】 菲律宾 1. 6月30日,菲律宾国防部长特奥多罗表示,菲律宾对在苏比克湾建立美国弹药生产和存储设施的可能性持开放态度。 2. 7月1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在总统府举行仪式,主持菲律宾资深外交官、新任外交部长特蕾莎·拉扎罗(Theresa Lazaro)的宣誓就职仪式。 3. 7月2日,菲律宾陆军表示,2025年美菲“盾牌”(Salaknib)联合军演将于7月7日在吕宋岛新怡诗夏省(Nueva Ecija Province)结束。 4. 7月3日,菲律宾参议员班斐洛·拉克森(Panfilo Lacson)提交一项法案,推动修订反间谍法,对犯罪实施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5. 7月3日,美国驻菲律宾大使卡尔森(MaryKay Carlson)表示,菲律宾正在与美国进行谈判,希望特朗普暂停对菲律宾加征17%的对等关税,目前两国正在努力敲定一份贸易协定。 【编译/卢秋莉】 缅甸 1. 6月30日,庆祝中缅建交75周年青少年文艺演出在仰光国家剧院举行。 2. 7月1日,为更好的服务来缅旅游的俄罗斯游客,缅甸在内比都开设基础俄语课程以支持旅游业。 3. 7月2日,缅甸在仰光举办东盟2025蓝图评估培训会。 4. 7月2日,缅甸水泥制造商协会宣布将提供534.4万袋水泥,用于修复在强烈地震中受损的房屋。 5. 7月3日,缅甸曼德勒地区塔达乌发生里氏4.8级余震,曼德勒居民表示震感强烈。 【编译/朱晨睿】 老挝 1. 6月30日至7月3日,老挝副总理沙伦赛率团在西班牙出席联合国第四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 2. 7月1日,老挝领先的电子钱包提供商,老挝移动支付有限公司旗下的电子钱包Mmoney X已经正式加入老挝国家支付网络(LAPNet)。 3. 7月2日,老挝总理宋赛与阿速坡省领导干部进行座谈。期间,阿速坡省副省长坎本汇报了2025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半年重点任务方向。 4. 据老挝《万象时报》7月2日报道,为持续提升双边合作项目透明度与治理水平,老中两国官员近日就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与琅南塔省磨丁经济特区签署合作协议。 5. 老挝总理宋赛近日在老挝第九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2025年上半年,老挝政府着力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通过发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成功实现国内外就业岗位配置达年度计划的80.15%。其中,全国范围内共帮助31232户家庭实现脱贫,覆盖率达89.23%。 【编译/覃婧婧】 文莱 1. 6月29日,文莱宗教事务部长巴达鲁丁出席马来教师公会2024—2025年第75届会员大会。 2. 6月30日,文莱首相府部长兼财政与经济事务主管部长刘光明出席财政与经济部伊斯兰历新年庆祝会。 3. 7月1日,文莱宗教事务部长巴达鲁丁和发展部长朱安达共同主持甘榜鲁古新清真寺奠基仪式。 4. 7月1日,文莱王储兼首相府高级部长比拉出席第53届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SEAMEO)理事会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5. 7月2日,文莱王储兼首相府高级部长比拉在国际会议中心主持2025年皇太子发明奖颁奖典礼。 6. 7月2日,文莱食品管理局在卫生部礼堂举行专题工作坊,主题为“食品安全:科学在行动”。 【编译/潘艳勤】 东帝汶 1. 6月30日,东帝汶总统奥尔塔呼吁尽快成立东帝汶最高法院,并强调这是宪法赋予的必要条件,也是加强东帝汶民主的重要支柱。 2. 6月30日,东帝汶政府批准了2026财年的预算支出上限,计划总支出为18.5亿美元。 3. 7月1日,马来西亚上议院副议长努尔·贾兹兰·穆罕默德(Nur Jazlan bin Tan Sri Mohamed)会见了东帝汶总统奥尔塔,并重申了马来西亚对东帝汶成为东盟正式成员的坚定支持。 4. 7月2日,东帝汶部长会议批准了祖马莱—纳塔博拉(Zumalai-Natarbora)高速公路设计和建设监督咨询服务的经费预算和采购程序。 5. 7月2日,东帝汶总统奥尔塔对美国海军与东帝汶的持续合作表示深切感谢。 【编译/陈 珂】 (编辑:陈珂 初审:卢秋莉 责编:葛红亮 复审:陈丙先 终审:吴大为)
|
|